公告日期:2019-12-18
股票代码:600416 股份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9 临-082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涉案的金额:30,069,295.2 元。●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且国贸公司将依法提起上诉,因此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针对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系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与上海煦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游供方)及上海弘升纸业有限公司(下游需方)开展多笔纸浆贸易业务中,国贸公司的交易相对方涉嫌合同诈骗。国贸公司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已经向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案件。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临-040)进行了披露。公司于 2019年 12 月 17 日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签发的(2019)湘 03 民初 140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序 案号 受理机构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诉讼金额(元) 目前进展情况号1 (2019) 湘潭市中级 湘 电 国 际 上 海 煦 霖 信 用 证 欺 30,069,295. 2 一审已经送达民湘 03 民 人民法院 贸 易 有 限 国 际 贸 易 诈纠纷 事判决书;民事判初 140 号 公司 有限公司 决书尚未生效合计 30,069,295. 2案件基本情况:2019 年 7 月 10 日,国贸公司向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支付原告向第三人开具以被告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码:DCP0433201800021)项下款项 30,069,295.2 元,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上述案件已庭审完结,现已一审判决。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1、本案事实与理由:2018 年 12 月 18 日,原告与被告签署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为:XLXD20181218。双方约定由被告向原告交付品牌为银星的木浆4,772.904 吨,合同总金额为 30,069,295.2 元人民币。原告依照合同约定于 2018年12月24日向第三人交通银行湘潭分行申请开具了以被告为受益人的180天国内信用证,价值为 30,069,295.2 元人民币。2019 年 5 月 23 日,原告前往指定仓库提取货物时,发现仓库没有存放相应的货物。原告于 2019 年 5 月 25 日向湘潭市岳塘区公安局报案,经湘潭市岳塘区公安局初步落实,被告从未实际交付货物。2019 年 5 月 28 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作出《立案决定书》决定对被告的控股股东陈力钧因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被告自始至终完全知晓货物根本无法交付,仍然通过合同骗取了原告价值30,069,295.2 元的国内信用证,其主观恶意严重。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且本案并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信用证欺诈行为的例外情形。2、本案诉讼请求:①请求终止支付原告向第三人开具以被告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号码:DCP0433201800021)项下的款项 30,069,295.2 元;②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费用。三、诉讼判决情况驳回原告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 192,146 元,由原告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四……[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转载自: 600416股吧 http://600416.h0.cn公司名称:湘电股份
股票代码:sh600416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电气设备
所属地区:湖南
公司全称: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ngtan Electric Manufacturing Co.,Ltd.
公司简介:湘电股份公司是我国电工行业大型骨干企业,是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基地,是电工行业产品配套能力、科研开发能力最强的企业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大中型交直流电机(含特种电机)、水泵、矿用采运设备(含特种车辆)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电气成套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注册资本:13.3亿
法人代表:周健君
总 经 理:张越雷
董 秘:李怡文
公司网址:www.xemc.com.cn
电子信箱:lyw1119@163.com